Sep 26, 2026·作者:Ablola, Saribong & Gueco Law Offices · 依据本所法律图书馆研究并核验引注

菲律宾投资优先计划:RA 5186下的合格投资活动

菲律宾投资优先计划依据Republic Act No. 5186,列明优先与先驱投资领域,合格注册企业可据此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投资优先计划(Investment Priorities Plan,IPP) 是由投资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s)编制、经国家经济委员会(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推荐并由总统批准的年度计划。根据Republic Act No. 5186(《投资激励法》)第3(k)条,该文件用于衡量并指明哪些经济活动被宣布为优先投资领域和先驱投资领域、相应的核定产能、所需资本投资,以及新兴产业的原材料、人力和区域需求。简言之,IPP是一份清单,告诉投资者哪些活动有资格获得注册和激励。

投资优先计划包含的内容

《投资激励法》第3(k)条要求该计划包含投资委员会从公共和私人来源收集的数据的分析、综合与预测。其必须衡量并指明的项目包括:

  • 对特定产品和商品(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现有需求和预期需求;
  • 生产这些产品和商品的现有产能;
  • 预期需求与现有供应之间的缺口,以及在存在此类缺口时需要引导形成的额外产能;
  • 使用或利用国内原材料制造、其出口应予以鼓励的特定产品和商品;
  • 应被宣布为优先投资领域和先驱投资领域的特定经济活动及相应的核定产能;
  • 使此类额外产能得以形成所需的资本投资;
  • 考虑到自然资源、劳动力、运输设施、电力和供水,此类额外产能可以布局的区域。

因此,该计划同时发挥两项作用:一是确定国家希望发展的产业,二是设定投资委员会认为适宜的产能规模。

优先投资领域

根据第3(g)条,优先投资领域是指投资委员会依据该法第18条宣布为优先领域的经济活动。IPP正是这些宣布的载体。注册企业在其从事优先投资领域的范围内,可获得第7条所列的激励,包括组织及筹备费用扣除、加速折旧、净营业亏损结转、进口资本设备免税、国产资本设备税收抵免,以及有限比例地雇用外国国民。

先驱企业

根据第3(h)条,先驱企业是指从事制造、加工或生产——而不仅仅是组装或包装——尚未在菲律宾以商业规模生产或目前未在菲律宾以商业规模生产的商品、产品、商品或原材料的注册企业。它还包括采用在菲律宾尚属新创且未经检验的设计、配方、方案、方法、工艺或生产系统,将任何元素、物质或原材料转化为另一种原材料或成品的企业。最终产品必须涉及或将会涉及对国内原材料的大量使用和加工(在可获得的情况下)。

先驱企业除享有第7条的激励外,还享有第8条规定的额外优惠,包括National Internal Revenue Code项下的免税(所得税除外)、投产后的关税保护,以及雇用外国国民的特殊规则。

核定产能与资格限制

第3(i)条将核定产能定义为投资委员会为每个优先投资领域和先驱投资领域确定的、为以合理价格满足经济需求并考虑出口潜力而认为适宜的估计额外产量。该定义设定了界限:核定产能不得低于可衡量市场需求超出现有产能的数额,也不得超出需求过多以致造成该领域过度拥挤。对于出口市场产业,投资委员会在扣除国内市场需要后,根据国内原材料的可获得性确定核定产能。在任何情况下,核定产能的解释均不得导致任何优先或先驱领域形成垄断。

计划的编制与使用

第16(a)条指示投资委员会按照第18条规定的方式每年制定投资优先计划,该计划应作为该法实施的基础。第3(k)条规定,该计划由投资委员会编制,经国家经济委员会推荐并由总统批准。该计划并非仅仅是一份政策声明:根据第3(b)条注册为注册企业,要求该实体从事优先投资领域并已在投资委员会正式注册。

常见问题

什么是菲律宾的投资优先计划? 它是由投资委员会编制、经国家经济委员会推荐并由总统批准的年度计划,包含优先投资领域和先驱投资领域及支持这些领域的数据,其定义见Republic Act No. 5186第3(k)条。

优先领域与先驱领域有何区别? 优先领域是投资委员会根据第18条宣布为优先领域的经济活动。先驱领域涉及制造、加工或生产尚未在菲律宾以商业规模生产的商品,或采用新的且未经检验的设计、配方、方案、方法、工艺或生产系统,其定义见第3(h)条。

谁编制和批准投资优先计划? 根据Republic Act No. 5186第3(k)条,由投资委员会编制,经国家经济委员会推荐并由总统批准。

实务要点

  • IPP是Republic Act No. 5186项下法定的优先投资领域和先驱投资领域清单。
  • 优先领域由投资委员会根据第18条宣布;先驱地位要求新的生产或新的且未经检验的工艺,并在可获得时大量使用国内原材料。
  • 核定产能限定了投资委员会认为每个领域适宜的额外产量上限,且其设定不得造成垄断。
  • 注册为注册企业要求从事优先投资领域并在投资委员会注册。
  • 激励与投资领域挂钩:优先领域适用第7条激励,先驱企业另加第8条激励。

主要来源

上述规则取自以下主要来源,其公布于Official Gazette和国家法规汇编。

  • REPUBLIC ACT NO. 5186 - AN ACT PRESCRIBING INCENTIVES AND GUARANTEES TO INVESTMENTS IN THE PHILIPPINES, CREATING A BOARD OF INVESTMENTS, APPROPRIATING THE NECESSARY FUNDS THEREFOR AND FOR OTHER 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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