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5, 2026·作者:Ablola, Saribong & Gueco Law Offices · 依据本所法律图书馆研究并核验引注

菲律宾外国制造商投资激励政策指南

外国制造商可通过在菲律宾投资促进机构注册,享受所得税免税期、进口关税豁免及增值税零税率等投资激励。


外国制造商可通过在投资促进机构(IPA)注册,例如投资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s),在菲律宾获得实质性的投资激励。根据 Republic Act No. 12066(该法案修订了 National Internal Revenue Code),注册商业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免税期(Income Tax Holiday)、出口企业按总收入缴纳百分之五(5%)的特别企业所得税税率(Special Corporate Income Tax)、强化扣除、进口资本设备和原材料关税豁免,以及进口增值税豁免和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注册须涵盖 Strategic Investment Priority Plan 中所列的具体项目或活动。

注册商业企业的资格条件

外国制造商须将其项目或活动向 IPA 注册。根据 Republic Act No. 12066,投资促进机构包括投资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s)、Philippine Economic Zone Authority、Subic Bay Metropolitan Authority、Clark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及其他类似机构。每个注册项目或活动均须单独取得注册证书。

激励措施仅在与 Strategic Investment Priority Plan 项下获批的注册项目或活动范围内授予,并综合考虑投资资本、直接本地就业创造及其他绩效指标。

外国制造商可享受的税收激励

所得税免税期。 注册商业企业就其注册项目或活动的所得免征所得税。对于出口企业,免税期结束后可选择适用特别企业所得税或强化扣除制度。

特别企业所得税。 出口企业可选择按已赚取总收入缴纳百分之五(5%)的税率,以替代所有国家和地方税费及地方规费。

强化扣除制度。 出口企业和内销企业均可享受强化扣除,包括电力费用百分之一百(100%)的额外扣除、制造业再投资额最高百分之五十(50%)的再投资补贴扣除,以及强化的净经营亏损结转。

关税豁免。 直接归属于注册项目或活动的资本设备、原材料、零配件或附件,可免关税和税收进口,前提是这些物品在国内无法以合理价格足量生产或无法以合理价格生产具有可比质量的产品,且已事先取得 IPA 的批准。

增值税激励。 注册商业企业享受进口增值税豁免和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

享受关税豁免的条件

关税豁免仅适用于直接归属于注册项目或活动的物品。进口前须取得 IPA 的事先批准。如注册商业企业在进口后五年内将上述物品用于非注册活动,须事先寻求批准并补缴进口时未缴纳的税收和关税。

IPA 可在注册证书签发前授权进口,但须提交相当于所豁免关税和税收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担保。

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

直接归属于注册项目或活动的本地商品和服务采购可适用百分之零(0%)增值税。对于出口企业,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下属的 Export Marketing Bureau 负责认定是否符合百分之七十(70%)的出口销售门槛。如出口导向型企业未达到该门槛,则在紧接的下一年度被取消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资格。

外国公民的雇用

根据 Republic Act No. 5186,注册企业可在注册后五年内雇用外国公民担任管理、技术或顾问职位,各类别不超过总员工的百分之五(5%),每项雇用期限不超过五年。当多数股本由外国投资者持有时,先锋企业可保留外国公民担任总裁、财务主管和总经理职位。

常见问题

外国制造商在菲律宾可获得哪些激励? 在 IPA 注册的外国制造商可获得所得税免税期、出口企业按总收入缴纳百分之五(5%)的特别企业所得税税率、强化扣除、资本设备和原材料免税进口,以及进口增值税豁免和本地采购零税率。

外国制造商如何注册以获取激励? 制造商须向投资促进机构(如投资委员会)提出申请。IPA 负责处理并批准注册申请,并在缴纳费用后签发注册证书。

外国制造商能否免税进口机器设备? 可以,前提是机器设备直接归属于注册项目或活动、国内无法以合理价格足量生产或无法以合理价格生产具有可比质量的产品,且进口前已取得 IPA 的事先批准。

实务要点

  • 将具体项目或活动向 IPA 注册,以根据 Republic Act No. 12066 获取税收激励。
  • 出口企业可在所得税免税期后接续特别企业所得税或强化扣除制度之间选择,但该选择不可撤销。
  • 关税豁免须事先取得 IPA 批准,且相关物品在国内无法足量或保质生产。
  • 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要求出口导向型企业符合百分之七十(70%)的出口销售门槛。
  • 外国公民可在法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受雇担任管理、技术或顾问职位。

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规则来源于以下主要法律依据,均已刊载于 Official Gazette 和国家法规汇编。

  • REPUBLIC ACT NO. 5186 - AN ACT PRESCRIBING INCENTIVES AND GUARANTEES TO INVESTMENTS IN THE PHILIPPINES, CREATING A BOARD OF INVESTMENTS, APPROPRIATING THE NECESSARY FUNDS THEREFOR AND FOR OTHER PURPOSES.

  • REPUBLIC ACT NO. 12066 - AN ACT AMENDING SECTIONS 27, 28, 32, 34, 57, 106, 108, 109, 112, 135, 237-A, 269,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300, 301, 308, 309, 310, AND 311, AND ADDING NEW SECTIONS 135-A, 295-A, 296-A, AND 297-A OF THE NATIONAL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97, AS AMENDED, AND FOR OTHER 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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