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5, 2026·作者:Ablola, Saribong & Gueco Law Offices · 依据本所法律图书馆研究并核验引注

菲律宾电动车激励政策:EVIDA规则与合规要点

菲律宾电动车激励政策源自EVIDA与CREATE法案,涵盖制造业财税优惠、车队电动化比例及楼宇充电设施等合规义务。


菲律宾电动车激励政策在两条轨道上运行。第一条是《电动车产业发展法》(Electric Vehicle Industry Development Act,EVIDA),即Republic Act No. 11697,其实施细则构建了监管框架,并强制要求车队和楼宇采用电动车。第二条是税收制度:根据Republic Act No. 12066(该法修订了《国家国内税收法典》),与电动车相关的制造活动若被纳入《战略投资优先计划》(SIPP),可能有权享受激励措施,例如所得税免税期、特别企业所得税或强化扣除制度。投资委员会负责制定电动车激励战略。

EVIDA及其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EVIDA-IRR适用于整个电动车产业——包括电动车辆、充电站、相关设备、零部件、组件、电池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制造、组装、进口、建设、安装、维护、贸易与利用、研究与开发及监管,涵盖回收与废弃物处理。

电动车是指以至少一个电力驱动装置作为推进动力的任何车辆。该规则认可电池电动车、混合动力电动车、轻型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轻型电动车包括电动踏板车、电动自行车以及重量低于50公斤的个人交通工具。

电动车制造业的财税激励

EVIDA-IRR第27条规定,该法项下的活动须经过评估,以确定是否纳入SIPP,以及是否可能依据Executive Order No. 226(又称《1987年综合投资法典》)享有激励措施。根据经Republic Act No. 12066修订的《国家国内税收法典》,注册商业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免税期、特别企业所得税、强化扣除制度、资本设备进口关税豁免,以及进口增值税豁免和本地采购增值税零税率。

车队强制电动车比例

受覆盖实体必须确保其车队(无论自有或租赁)中至少有**百分之五(5%)**为电动车,且须在《电动车产业综合路线图》(CREVI)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受覆盖车队包括工业和商业公司,如货运物流、货运代理、包裹及食品配送、旅行社、酒店以及电力和水务公用事业;公共交通运输运营商;以及LGU、国家政府机构和GOCC。CREVI规定了时间表及逐步提高的比例,直至整个车队实现电动化。

停车位与充电站

在EVIDA生效后建造的私人和公共建筑必须为电动车(包括轻型电动车)指定专用停车位。如果建筑物拥有20个或以上停车位,其中至少**百分之五(5%)**必须专用于电动车。现有建筑物必须在CREVI时间框架内合规。除非满足这些要求,否则不得签发任何LGU建设或翻新许可。

充电站可分为自用型或商用型。EVCS提供商必须获得DOE认证,商用充电站和换电站必须对其充电费用进行分项列示。

行业监管机构

DOE是推动电动车采用和发展充电站的主要机构。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负责监管充电站的配电公用事业费率。DOTr负责注册和特许经营,并可对专供私人使用的轻型电动车免除注册费。DTI负责促进本地制造,而LGU则负责签发充电站检验证书,并将绿色路线纳入其交通规划。

常见问题

在菲律宾购买电动车是否有税收激励? EVIDA项下的财税激励主要针对纳入SIPP的制造活动,例如所得税免税期和关税豁免。针对个人购买者的激励取决于另行发布的法规,因此具体优惠应向实施机构确认。

公司车队必须拥有多少辆电动车? 受覆盖实体的车队(自有或租赁)中至少有百分之五(5%)必须在CREVI时间表内为电动车。

建筑物是否需要电动车停车位? 需要。新建私人和公共建筑必须指定电动车停车位,拥有20个或以上停车位的建筑物必须将至少百分之五(5%)分配给电动车。

实务要点

  • 菲律宾的电动车激励来自EVIDA(RA 11697)以及经RA 12066修订的《国家国内税收法典》项下的税收激励。
  • 制造活动必须经过评估以纳入SIPP,才能享受财税激励。
  • 受覆盖车队必须在CREVI时间表内达到百分之五(5%)的电动车比例。
  • 拥有20个或以上停车位的建筑物必须将至少百分之五(5%)专用于电动车。
  • 充电站提供商必须获得DOE认证,并必须对其费用进行分项列示。

主要来源

上述规则取自以下主要来源,这些来源已在Official Gazette和国家法规汇编中公布。

  • IRR of REPUBLIC ACT NO. 11697 - IMPLEMENT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REPUBLIC ACT NO. 11697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NDUSTRY DEVELOPMENT ACT

  • REPUBLIC ACT NO. 12066 - AN ACT AMENDING SECTIONS 27, 28, 32, 34, 57, 106, 108, 109, 112, 135, 237-A, 269,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300, 301, 308, 309, 310, AND 311, AND ADDING NEW SECTIONS 135-A, 295-A, 296-A, AND 297-A OF THE NATIONAL INTERNAL REVENUE CODE OF 1997, AS AMENDED, AND FOR OTHER 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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