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公私合营(PPP)指南:外国投资者参与规则
外国投资者可参与菲律宾公私合营项目,但须遵守宪法、RA 7718等法律关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及60%菲方持股的限制。
外国投资者可以参与菲律宾的公私合营(PPP)项目,但所有权规则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相关规定至关重要。根据《菲律宾公私合营法典》(Republic Act No. 11966)及其《实施细则与条例》(IRR),私人提案方(Private Proponent)——即就招标项目提交投标或提交非邀约提案的实体——可以是菲方或外资持股,并可聘请外国承包商或外国设施运营商。该许可明确受宪法、现行法律、规则及条例的要求和限制约束。在实践中,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以参与,但在投入资本前必须核查特定行业的所有权规则。
菲律宾PPP的界定
PPP法典IRR将PPP定义为实施机构(Implementing Agency)与私人合作方(Private Partner)之间就通常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基础设施或发展项目及服务进行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或上述任意组合——的合同安排。各方分担相关风险,私人合作方的投资回收与履约表现挂钩。
实施机构可以是国家部委、局、办公室、委员会或管理局,国立大学或学院,地方大学或学院,地方政府单位,或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
涵盖的项目包括公路、铁路及其他陆路运输系统、港口、机场、发电与输电、供水与污水处理、电信、灌溉、卫生与教育基础设施及类似设施。
谁可以投资:外资持股规则
IRR规定,私人提案方可以是菲方或外资持股,并可聘请外国承包商或外国设施运营商的服务——但须遵守宪法、现行法律、规则及条例。这一但书正是外国投资者面临的实际难点所在。
较早的build-operate-transfer法律Republic Act No. 7718提供了最明确的法定限制。在建设阶段,项目提案方可从境内外渠道融资,并可聘请外国或菲律宾承包商。但是,若设施运营需要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则设施运营商必须是菲律宾人;若为公司,则须在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正式注册,且菲方持股至少百分之六十(60%)。同样的60%菲方持股要求适用于运营需要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build-operate-and-transfer项目提案方。
外国承包商还面临一项劳工条件:在菲律宾技能可用的情况下,建设各阶段应雇用或聘用菲律宾劳工。
招标项目与非邀约提案
招标项目(Solicited Project)是实施机构确定为其PPP项目清单一部分并须经公开招标的项目。根据RA 7718,项目须每周一次、连续三周在至少两家大众发行报纸以及至少一家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区、省、市或自治市发行的本地报纸上刊登公告。
非邀约提案(Unsolicited Proposal)是私人提案方提出的承接PPP项目的项目提案。根据RA 7718,非邀约提案仅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方可按协商方式进行:
- 项目涉及新概念或新技术,或不属于优先项目清单;
- 不需要政府直接担保、补贴或出资;且
- 该机构已通过在大众发行报纸上连续三周刊登公告邀请比较性或竞争性提案,且在六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其他提案。
若另一提案方提交更低价格的提案,原提案方有权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匹配该价格。
招标与授标基本规则
对于build-operate-and-transfer安排,合同授予满足最低财务、技术、组织及法律标准,并根据固定期限内拟收通行费、费用、租金及收费的现值,提交最低报价和最优惠条件的投标人。
对于build-and-transfer或build-lease-and-transfer安排,授标给根据拟摊还计划现值计算的最低合规投标人。提交同等有利投标——价格和技术规格与外国承包商完全相同——的菲律宾承包商享有优先权。
招标采用双信封、两阶段制:第一信封装技术提案,第二信封装财务提案。联合体须证明其成员已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成员在实施前退出可能构成合同取消的理由。
外国投资者应注意的关键合同条款
根据RA 7718,征收通行费、费用、租金及收费的期限按投标中提出并纳入合同的方案确定,但不得超过五十年。费率可在合同期内根据使用官方价格指数的预定公式进行调整。
若项目因非提案方过错的原因被政府撤销、取消或终止,或经双方协议终止,政府应补偿提案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外加不超过合同所述水平的合理回报率。若政府违约重大义务且未予补救,提案方可在事先通知后终止合同,并获得合理补偿。
超过十亿比索(P1,000,000,000)的项目在向Board of Investments注册后,有权享受Omnibus Investments Code项下的激励措施。
常见问题
外国公司能否在菲律宾拥有PPP项目? 取决于行业。PPP法典IRR允许外资持股的私人提案方,但RA 7718要求,若设施运营需要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设施运营商必须是菲律宾人或菲方持股至少60%。
外国人能否提交非邀约PPP提案? 可以。非邀约提案规则普遍适用于私人提案方,但提案须满足RA 7718的条件,包括无政府直接担保、补贴或出资。
PPP合同可以持续多久? 根据RA 7718,征收通行费、费用、租金及收费的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五十年。
实务要点
- 外国投资者可以参与菲律宾PPP,但在需要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适用所有权限制。
- 在需要特许经营权的项目中,设施运营商预计适用60%菲方持股规则。
- 非邀约提案仅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获准,包括六十个工作日的公告期。
- 投标评审倾向于最低合规报价,同等有利的菲方投标享有优先权。
- 合同条款(包括费率期限)设有上限,且必须在投标中予以体现。
主要来源
上述规则取自以下主要来源。若本所资料库存有该文件的PDF版本,则在此全文嵌入;其余仅列明标题。
RMC No. 45-2017 — Publishes the full text of Executive Order No. 19, entitled "Reduction and Condonation of Real Property Taxes and Interests / Penalties Assessed on the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ies of 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 under Build-Operate-Transfer Contracts with Government-Owned or -Controlled Corporations" Digest | Full TextOpen in Law Library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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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R of REPUBLIC ACT NO. 11966 - IMPLEMENT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REPUBLIC ACT NO. 11966, "AN ACT PROVIDING FOR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 CODE OF THE PHILIPP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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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BLIC ACT NO. 7718 - AN ACT AMENDING CERTAIN SECTIONS OF REPUBLIC ACT NO. 6957, ENTITLED "AN ACT AUTHORIZING THE FINANCING,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BY THE PRIVATE SECTOR, AND FOR OTHER PURP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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