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Circular 1206:货币服务企业统一规则
BSP Circular 1206 将货币服务企业的全部规则整合纳入 MORNBFI 的 M-Regulations,涵盖注册、资本与报告要求。
BSP Circular No. 1206, Series of 2024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经 Monetary Board 批准,将规范货币服务企业(MSB)的规则整合为单一分册:即《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手册》(MORNBFI)的"M-Regulations"。该通告删除并取代了 MORNBFI 第 901-N 条(货币服务业务运营)与第 902-N 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及其相关附录,代之以一套专为 MSB 量身定制的整合规则。此次整合的依据是 Republic Act No. 11211 赋予 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 对 MSB 的扩大监管与监督权,该法修订了 RA No. 7653(《新中央银行法》)。
根据该通告,什么是货币服务企业?
MSB 指从事汇款、货币兑换及/或外汇买卖的非银行实体。该规则涵盖汇款转账公司(RTC)、货币兑换商与外汇交易商(MC/FXD)、电子货币发行商(EMI)以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
该通告对关键术语作出定义。汇款与转账公司指任何提供资金或价值转移服务的实体。电子货币发行商指经 Bangko Sentral 授权、使用电子储值货币提供资金转移或汇款服务的任何实体。VASP 指任何提供便利虚拟资产转移或交换的服务或从事此类活动的实体,包括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虚拟资产的转移,以及虚拟资产的保管或管理。
汇款子代理(RSA) 指经 RTC 授权在汇款业务中执行特定事务的任何人。RSA 不再需要向 Bangko Sentral 注册,但 RTC 必须遵守第 103-M 条与第 104-M 条规定的通知要求。
注册与经营授权
RTC、MC 与 FXD 在开展经营前必须向 Bangko Sentral 注册。申请人须向相应的监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及经公证的承诺契据(Appendix M-2),并遵循 Appendix M-3 的程序。
该通告将注册人分为 A 至 F 类,另加提供或不提供保管服务的 VASP。分类取决于月均网络交易量及经营性质。例如,大型汇款代理的月均网络交易量至少为 P75.00 million,而小型经营者则低于 P75.00 million。大型 MC/FXD 的月均交易量至少为 P50.00 million。
在满足注册要求后,申请人将获得注册证书(COR)。自签发之日起三(3)个月内,已注册的 RTC/MC/FXD 必须开始运营;否则 COR 将被撤销。每个总部将获发一块载有唯一注册编号的金属牌。
注册费依类型不同介于 P20,000 至 P100,000 之间,除总部外的每个办公场所另需缴纳 P1,000 的补充费用(EMI 除外)。此外还征收年度服务费,须于每年三月或之前缴纳。
最低资本要求
该通告为每一类型设定了基准资本。大型汇款代理必须至少拥有 P50.00 million,而小型经营者则要求低于 P50.00 million。汇款平台提供商需要 P10.00 million。大型 MC/FXD 至少需要 P10.00 million,小型 MC/FXD 则低于 P10.00 million。虚拟资产托管人必须拥有 P50.00 million,不提供保管服务的 VASP 则为 P10.00 million。对于电子货币发行商,该通告援引 MORB 中关于电子货币发行与运营条款所规定的资本要求。
通知与经营行为
RTC、MC 与 FXD 必须在五(5)个营业日内就若干事项通知相应的监管部门,包括开始运营、变更地址、关闭办公场所,以及新增或终止合作方。RTC 还必须提交新增分支机构及认可 RSA 的月度清单。
任何单笔交易中超过 P500,000 或其等值外币的大额付款,必须仅通过支票付款或直接贷记存款账户的方式进行。
任何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变更均须事先获得 Bangko Sentral 的批准。控制权指涉及表决权股份、导致拥有或控制至少百分之二十(20%)表决权股份的交易,或使某人能够选举或被选举为董事的交易。未寻求事先批准可能导致注册被撤销。
报告义务
RTC、MC 与 FXD 必须保存记录并向 Bangko Sentral 提交所需报告,包括在参考半年度结束后十(10)个营业日内提交经营及已关闭办公场所的半年度报告,以及在参考财政年度结束后 120 个日历日内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于货币兑换与汇款交易金额的季度报告须在参考季度结束后十(10)个营业日内提交。
"F"类小型经营者无须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在检查期间必须随时可供查阅。犯罪/损失报告须在知悉事件后十(10)个日历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涵盖涉及 P20,000 或以上的犯罪,以及无论金额大小、涉及 MSB 人员的犯罪。
违规处罚
根据经修订的 RA No. 7653 第 37 条,MSB 及其董事、高管或员工,每项交易性违规可被处以最高 P1 million 的罚款,属持续性质的违规每日历日可处 P100,000。如获得利润或避免损失,还可处以不超过所获利润或所避免损失三倍的罚款。错误、延迟或未提交的报告,视情况每次或每日可处 P60 的罚款。
常见问题
RSA 是否需要向 Bangko Sentral 注册? 不需要。RSA 不再需要向 Bangko Sentral 注册。但予以认可的 RTC 必须遵守第 103-M 条与第 104-M 条规定的通知要求。
货币兑换商的注册费是多少? 大型 MC/FXD(E 类)缴纳 P100,000,小型 MC/FXD(F 类)缴纳 P20,000。除总部外的每个办公场所另需缴纳 P1,000 的补充费用,EMI 除外。
MSB 在取得 COR 后必须何时开始运营? 自 COR 签发之日起三(3)个月内。未在该期限内开始运营将导致 COR 被撤销。
实务要点
- BSP Circular No. 1206 将 MSB 规则整合纳入 MORNBFI 的 M-Regulations,取代第 901-N 条与第 902-N 条。
- RTC、MC 与 FXD 在运营前必须向 Bangko Sentral 注册,并必须在 COR 签发后三个月内开始运营。
- 最低资本与注册费依分类类型而异,注册费介于 P20,000 至 P100,000 之间。
- 超过 P500,000 的大额付款必须通过支票或直接贷记存款账户的方式进行。
- 罚款每项交易性违规最高可达 P1 million,持续违规每日历日最高可达 P100,000。
主要来源
上述规则取自以下文件,全文附此供参考。
Consolidated Rules for Money Service Businesses (MSBs) under the New "Manual of Regulations for Non-bank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ORNBFI)-M"Open in Law Library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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