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在线卖家DTI与BIR注册指南
详解菲律宾在线卖家向DTI和BIR注册的流程、截止期限、注册证书、发票开具及RR No. 7-2024规定的公示要求。
在菲律宾从事在线销售,注册流程需经过两个机构。先向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DTI)注册独资企业商号,再向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BIR)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COR)。根据Revenue Regulations No. 7-2024,所有在线卖家与商户——包括销售数字商品和服务者——必须在开业之日或之前向BIR注册,电子市场运营方必须要求卖家提交其COR或BIR Form No. 2303作为入驻认证的一部分。
DTI注册涵盖的内容
DTI注册即商号登记环节。根据RR No. 7-2024,所使用的每一个商号——包括在线商店或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的任何"店铺名称"——都必须向BIR注册并体现在BIR注册证书中。每个商号或店铺名称还必须向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或DTI注册,并以有效的DTI商号注册证书(CBNR)或SEC注册证书、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作为证明。
在实践中,独资经营者须先取得DTI商号注册证书(CBNR),因为BIR认定开业时间部分依据该证书的签发。
BIR注册的截止时间
该期限由RR No. 7-2024实施的注册规则确定。自雇人士、遗产与信托、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开业之日或之前向Revenue District Office(RDO)注册。
开业之日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算:首笔销售交易发生之日,或自local government unit签发Mayor's Permit、Professional Tax Receipt(PTR)或Occupational Tax Receipt(OTR)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届满,或自DTI签发的商号注册证书或SEC签发的注册证书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届满——以最先发生者为准。
若未能在LGU签发Mayor's Permit或PTR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或在SEC或DTI签发COR或CBNR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或在BIR注册前的首笔销售交易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向BIR注册,即视为违反该规定。
所有在线卖家与商户必须在电子市场平台开业之日或之前向BIR注册,以符合Tax Code规定的、由RR No. 7-2024实施的注册要求。
注册地点
独资经营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对营业地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RDO注册。若经营者无实体营业场所,则须亲自前往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RDO办理注册。
取得BIR注册证书后的后续事项
根据RR No. 7-2024,企业纳税人的注册包含一系列合规步骤:
-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注册并取得BIR注册证书(COR)。
- 遵守发票开具要求。 手工开具的,须取得印刷授权(ATP)或使用BIR印刷发票。计算机辅助开具的,须取得散页发票使用许可(Permit to Use Loose Leaf Invoice)及ATP。使用计算机化会计系统的,须取得确认证书(Acknowledgement Certificate)。
- 遵守账簿要求。 手工账簿须办理账簿登记。散页账簿及计算机化系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记。
- 取得"Notice to Issue Invoices"。
- 参加RDO举办的纳税人初始说明会,该说明会向新注册企业告知其权利与义务。
签发BIR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时须缴纳三十比索(P30.00)的Documentary Stamp Tax。
在线公示注册信息
在线卖家必须显著展示注册证明。所有通过网站、社交媒体或任何数字或电子方式经营的在线企业——卖家或商户及服务提供者——均须在其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的卖家或商户账户或资料页面上展示BIR注册证书的电子版或副本。所展示的注册证明必须便于访问买家或客户查看,并在其访问卖家商户页面或在线商店时清晰可见。
COR或电子COR还必须在经营场所张贴或展示,以公众清晰易见的方式呈现。
适用于在线销售的发票规则
所有负有国内税收义务的人,在每次销售和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价值达五百比索(P500.00)或以上时,必须开具经正式注册的发票,载明名称、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交易日期、数量、单位成本以及商品描述或服务性质。
若单笔交易销售额低于P500.00,卖家应在当日结束时汇总销售额开具一张发票。增值税登记人无论销售额多少,均须开具经正式注册的发票。
根据Ease of Paying Taxes Act,发票现为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主要凭证。不再要求开具Official Receipts,但纳税人仍可将其作为证明付款的补充文件开具。
账簿及其他会计记录必须保存五(5)年,自申报期限届满之次日、或(若逾期申报)实际申报之日起算,以作出最后一笔记录的纳税年度为准。
常见问题
向BIR注册前是否必须先办理DTI注册? 对于独资企业,DTI商号注册证书是认定开业时间——进而认定BIR注册截止期限——的依据之一。每个企业或店铺名称还必须向DTI或SEC注册,并体现在BIR注册证书中。
作为在线卖家,向BIR注册的期限是多久? 自Mayor's Permit或PTR、DTI商号注册证书或SEC注册证书签发之日起,或自首笔销售交易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以最先发生者为准。注册必须在开业之日或之前完成。
是否需要在在线商店展示BIR注册证书? 需要。通过网站、社交媒体或任何数字方式经营的在线卖家和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其网站、卖家或商户账户、或电子商务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的资料页面上显著展示BIR注册证书的电子版或副本。
实务要点
- 向DTI(或SEC)注册企业或店铺名称,并在BIR注册证书中体现。
- 在开业之日或之前向BIR注册,且须在触发事件发生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以最先发生者为准。
- 取得COR、发票开具授权、已登记账簿及Notice to Issue Invoices,并参加RDO说明会。
- 在在线商店及经营场所显著张贴电子COR。
- 账簿及会计记录保存五(5)年。
主要来源
上述规则取自以下主要来源。本所资料库中存有PDF版本的,全文嵌入于此;其余仅列明标题。
RR No. 7-2024 — Implements Section 113, 235, 236, 237, 238, 242, 243 of the Tax Code of 1997, as amended by RA No. 11976 (Ease of Paying Taxes Act), on th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and invoicing requirements (Date Posted: April 12, 2024)Open in Law LibraryDownload PDF
RR No. 16-2005 — Prescribes the Consolidated Value-Added Tax Regulations of 2005 superseding RR No. 14-2005 (Published in Manila Times on Oct. 21, 2005) Digest | Full TextOpen in Law LibraryDownload PDF
- REPUBLIC ACT NO. 7394 - THE CONSUMER ACT OF THE PHILIPPINES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针对具体情况,请咨询律师或询问ASG Legal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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